一 研究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本制度执行,认真做好各项医疗废物处理记录。
二 本室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主要指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等;感染性废物如血清、血浆、废弃血液等;损伤性废物指废弃的医疗锐器,如针头、玻璃试管等。
三 医疗废物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放置,不得混放;盛放垃圾的容器外表应鲜明标注是医疗废物或生活垃圾容器,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盛放医疗垃圾。
四 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垃圾袋中;非利器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少量药物性废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量大时按药剂科《药品销毁制度》执行。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损伤性废物如注射针头、头皮针、缝合针、手术刀、锯、备皮刀、安瓿等应盛放在利器盒内,以免发生刺伤事故。
五 根据“宁医大总院医疗废物转运路线”规定进行垃圾处理。每日由保洁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内部规定的放置地点。